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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4月1日起,社保+申报+汇算清缴+工商年报开始啦!

发布时间:2019-04-04 / 浏览数: 次 / 文章来源: 贝斯特环保

总理宣布,社保降了

5月1日执行

一、减负时间表明确:4月1日降增值税率 5月1日降社保费率!

作为今年最重要减税降费举措,降低增值税税率和企业社保缴费率将分别于4月1日和5月1日起实施。国务院总理3月15日在两会总理记者会上回答财新记者提问时透露这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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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9年起,社保移交税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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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消息称,从2019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职能,先行移交至税务部门管理,而企业养老保险征收职能目前将暂缓移交,留待有关配套政策和制度完善后,再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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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湖北、山西等多地税务机关发布的公告,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1、公告只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每月1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维持原有代收渠道不变。

3、公告未说明企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移交税务机关征收具体情况。

4、具体征收方式,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省市税务部门出台相关文件予以说明。

认为,暂缓将养老保险移交税务机关,能为部分企业留下一段适应新征管政策要求的缓冲期,是件好事。

 

2019个税申报表大改了,必须学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为保障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顺利实施,现将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有关申报表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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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附件1至附件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8号)附件1至附件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附件1同时废止。

 

汇算清缴必看

纳税申报表大变!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大改,汇算清缴18张申报表出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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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表变化情况如下:

一、大幅度修订的表单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

(1)将原分布在附表中的基础信息整合到本表。

(2)调整和补充了填报项目。

(3)修改了表单名称,将原《企业基础信息表》名称调整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明确基础信息表的用途。

2、《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

根据资产损失相关资料改为由企业留存备查的规定,结合后续管理的需要,对表单行次进行了重新设计。

3、《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1)表单中增加“前六年度”至“前十年度”行次,满足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填报需要。

(2)增加“弥补亏损企业类型”等列次。

(3)将原表单中的“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前四年度”等5列简并为“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内所得弥补”和“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外所得弥补”2列。

4、《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

将“以前年度结转尚未弥补的实际亏损额”和“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实际亏损额”项目,由原各6列精简为各1列,不再要求纳税人分年度填报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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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通知:2019年年报开始了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国市监信〔2018〕244号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年报公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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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工商年报?

工商年报是工商部门组织开展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通过工商年报,可以让社会公众与合作伙伴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保障交易安全;而企业通过工商年报,可向外界展现企业的实力与诚信经营的形象,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哪些企业需要年报?

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须报送2018年度年报。

三、企业年报时间是?

企业年报时间是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四、附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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