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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提醒!1月1日起,这些电商雷区千万别踩!

发布时间:2019-01-02 / 浏览数: 次 / 文章来源: 佛山工商微信编辑部
  距离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正式实施仅剩1天的时间,许多电商人还在问电商法有哪些特别要注意的事项!
  淘宝C店、微商、微店们都别慌!佛山工商特意为从事电商的客官们梳理了一些电商法常见违法点,助你提前规避。
 

 
  雷区一:未注册登记
  所有从事网上销售的个人卖家,除了一些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比如在网上偶尔卖点家里多余的农副产品),都需要到工商(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建议登记注册的主体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网上销售包括淘宝、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亚马逊、微商、代购等等。
  举个例子:如果不登记的话,2019年1月1日以后有任何顾客或职业打假人进店看到你网店内没有营业执照就可以对你进行举报投诉。因此已经在办照过程中的卖家,建议在网店首页张贴本店正在办照的声明!
  雷区二:未更新经营范围
  原来以公司、个体名义注册的电商店铺、网站,不需要重新办理营业执照,但是如果只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需要及时到工商(市场监管)局在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后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
  雷区三:未如实填报年报信息
  在进行企业年报年检网上申报时,要主动填报网络经营企业年报信息。
  雷区四:未如实申报网络经营数据
  年报中的经营数据要与实际网络经营数据一致。平台(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微商平台等)有责任提供后台数据给市场局、税务局、海关等部门核查卖家店铺数据。电商店铺销售的数据,按照电商法需要保存3年或以上的期限。
  也就是说,工商(市场)局、税务局、海关等部门可以追查3年内的网络经营数据!
  雷区五:未张贴营业执照
  电商店铺需在店铺首页醒目位置张贴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信息发生变更的,比如换了经营地址的,需要及时张贴最新的营业执照,不得张贴虚假不实的信息。
  工商(市场监管)网监人员第一次查到会责令限期整改,第二次查到直接罚款1万元以内或不等。
  雷区六:擅自删除评价
  消费者对购买产品的评价,不论是差评还是好评,电商卖家或者平台都不能威胁卖家删除或者自行删除。
  雷区七:未标明自营或第三方
  自己建立网站销售商品的电商卖家,需要注明是自营或第三方店铺,产品出现问题,平台负有相应的连带责任。
  雷区八:默认搭售、强买强卖
  电商店铺不能默认搭售或者强买强卖,比如买A套装的化妆品强制一定要买或者默认搭售B产品,违者罚款5万元以上或不等。
  雷区九:刷单、刷榜
  组织他人或者委托他人刷单、刷榜都违反了电商法,严重者不仅会被罚款, 甚至会涉刑入狱,而且执法者会将刷单情况抄告平台,平台还会依法关停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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