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也进入黄金期和高峰期。目前,多地发布通知,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创业补贴。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到,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大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就业支持。
《意见》,提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①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
②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今明两年提高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比例。
③扩大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扩大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
④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
《意见》还提到,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
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4月底前实现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加大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就业支持,对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湖北省各级事业单位可开展专项招聘,基层服务项目向湖北倾斜。
此前,教育部负责人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就指出,对湖北高校加大倾斜力度,扩招计划给予更多倾斜。
目前,多个地方教育厅、人社厅等部门已发布通知,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创业补贴。
安徽省规定,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从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为3年,按规定财政给予贴息等。
甘肃省提出方案,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十大绿色生态产业企业和市县所属的其他企业以及经营管理规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业,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省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2月28日,广东省人社厅对《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下称2.0版“促进就业九条”)再解读,明确将引导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其中包括扩大国有企业岗位供给,对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发放3000元基层就业补贴(粤东粤西粤北为5000元)。
在工作中,我们会与许多收入、福利、补贴打交道。那么到手的这些钱,哪些不需要缴税呢?
根据我的整理,从新个税法实施,到2020年3月,免交个税情形一共有33项。大家可以逐项对照↓
逐项对照后不难发现,其实这类补贴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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