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4月1日起,经营范围、企业名称、新公司记账报税等新规开始施行啦,
一定要注意啦!
4月1日起将规范企业经营范围!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征求意见公告,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加规范、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
自2021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有条件的地方甚至可以提前开展相关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1.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自2021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提前开展相关工作。
2. 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是企业依法登记的主要经营活动项目,不构成对企业经营活动和经营能力的限制。
3. 各地登记机关要根据申请人选择的经营范围规范条目,分类标注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
4. 探索改革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登记,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的经营范围项目不限定在其所属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项目内,分支机构的相关民事责任由其所属企业依法承担。
5. 对目录中没有规范条目对应的新业态、新行业,申请人可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由总局统一增加、修改相关规范条目及更新目录。
6. 推动各相关部门合理规范使用企业经营范围信息,减少对企业经营范围的行政强制性要求、限制或者变相限制,避免因为经营范围登记方式的调整给企业办事带来障碍。
提醒,该通知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工作要求。
以下有几个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还请大家多加注意!
误区1; 经营范围顺序随便排
那些同时经营多个行业业务的企业,按经营范围的第一项为该企业所属行业,而税局稽查时,选用的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当心吃亏。
误区2 ; 经营范围越多越好
有些财务人员害怕以后遇到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不能自行开发票,就把能想到的经营范围都写进去了。但有些经营业务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误区3 ; 没考虑核定征收
如果新设企业打算申请核定征收,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如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等是不能核定征收的。详情请参照国税函〔2009〕377号文件。
误区4;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随便填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因为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而子公司的营范围不需要在母公司经营范围内。但是,由于母子公司经常相互提供服务,总公司应增加商业服务业等经营范围,子公司增加为总公司提供服务的经营范围。
误区5; 经营范围随便抄
网上经常会列举各行业常见的经营范围。小编建议,这类帖子看看参考下就可以了,别全抄啊,即使是相同行业的企业,其经营的侧重点也有很大的不同。以增值税为例,混合销售中按照主业确定税率,同样的混合销售业务,不同主业的企业税率不同。
在确定主营业务时,经营范围也是可以参考的一项,经营范围应突出公司的主营业务,避免多缴税。
重磅!营业执照可以跨省通办了!
去年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明确了58个事项将在2020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
这意味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设立、变更、注销不受住所地或者登记地限制了。而且营业执照的遗失补领、换发也不受登记地限制了!
“跨省通办”,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减少咱们注册登记来回跑腿的时间,也节约了咱们企业的办事成本。